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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系课堂手机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日期:2019-03-08 来源: 作者:

为深入艺术系为进一步加强优良学风建设,创建优良学风系和优良学风班,规范课堂秩序,严肃课堂纪律,保证学生全身心投入课堂学习,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院有关教学管理规定和系部“净化课堂、善用手机”活动安排,结合我系的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课堂是学生在校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校教学活动的核心环节,应遵循基本的秩序和礼仪规范。杜绝学生在上课期间使用手机是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优化课堂育人环境、提升课堂学习效果的重要保障。辅导员、班主任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任课教师承担课堂管理责任。

第二条学生在上课(包括理论课和实验课)期间,应自觉维护课堂秩序,认真听讲,尽量不携带手机进入课堂。

第三条上课前学们应主动将手机关机或者静音后按学号对应号码放入手机收纳袋,下课后再确认自己手机无误后取走。

第四条任课老师有特殊的要求和安排外(例如将手机作为教学工具)可视情况使用手机,但需做好监管。

第五条任课教师对上课期间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口头警告,三次及以上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六条教师上课关闭手机或调为静音,不接打电话,违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第七条下课后,学生在老师的管理下,按学号有序取回手机,避免拿错、损坏其他人设备。任课教师最后离开教室时,应查看是否有遗留手机,如果有,请妥善保管或交给该班辅导员。

第八条学生班级要深入开展“文明课堂”创建活动。班集体应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学生党员、骨干应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积极营造“净化课堂、善用手机”的课堂氛围。

第九条系部应定期开展课堂巡视检查。对于课堂使用手机现象严重的班级,责令整改,整改不明显的,取消该班级评优资格,同时追究未履职的任课教师、辅导员相关责任。

第十条本规定由艺术系负责解释。本规定从2019年3月11日开始执行。

艺术系

2019年3月5日